山東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先進制造共享平臺
大型儀器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試行)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大型儀器設備的有效使用和規(guī)范管理,提高大型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為教學和科研服務,根據(jù)《山東大學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山東大學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山東大學貴重儀器設備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和《山東大學儀器設備開放基金使用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儀器設備按照統(tǒng)一管理、專人負責、有償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使用,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型儀器設備的界定:單價在10萬元(含)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包括科研設施);單臺(件)價格不足10萬元人民幣,但屬成套購置或需配套使用、總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為提高共享率和開放率,其他低于10萬元儀器設備可參照執(zhí)行。以上儀器設備經學院和學校審定列入開放共享范圍,向院內、校內外有償開放使用。
二、組織管理
第三條 學院成立先進制造平臺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和協(xié)調開放共享、監(jiān)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工作。成立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是學院大型儀器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學科發(fā)展與人才培養(yǎng)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其任務是:大型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維修保養(yǎng)、更新改造、功能開發(fā)、人員培訓、基礎設施改造以及與大型儀器設備相關的實驗。實驗中心協(xié)調學校財務部、實驗室與資產管理部制定儀器設備的定價、收費,建立開放服務記錄檔案。
第五條 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是大型儀器設備開放服務的基本承接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收取現(xiàn)金或將收入轉入校內、外其它賬戶。學院兼聘人員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負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查看和儀器設備巡視,如發(fā)現(xiàn)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提請領導小組或上級紀檢部門處理。
三、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
第六條 儀器設備進行分類管理,根據(jù)學院現(xiàn)有大型儀器設備的實際狀況,為方便管理與使用,按照儀器設備使用的難易程度和儀器設備價值,分為以下幾類:
A類:專管共享類儀器設備
儀器設備完全由實驗技術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包括日常測試、試驗、加工服務、使用培訓、維護維修等。對于容易掌握操作的儀器設備,采取實驗技術人員培訓研究生操作、自動預約的全時全方位開放模式進行管理,應如實填寫使用記錄,并負責實驗室的衛(wèi)生和安全,保證儀器設備的正常工作,實驗技術人員有監(jiān)管責任。對于不易操作的貴重儀器設備,由實驗技術人員全程操作。
B類:共管共享類儀器設備
部分儀器設備因專用性強、操作難度大,購置時實驗技術人員未參與培訓,暫時不能操作的,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由相關老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共同完成。實驗技術人員作為聯(lián)系人,負責實驗的預約、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監(jiān)督和相關收費計算,相關老師或其研究生負責完成實驗。
第七條 儀器設備使用實行預約管理。儀器設備信息上網公布,預約管理,由聯(lián)系人安排實驗時間。需要使用儀器設備者,持申請或持導師簽字的申請到設備聯(lián)系人處聯(lián)系(校外和外學院需分管副院長首先簽字批準),然后與實驗室管理人員預約并按要求進行準備工作,實驗室管理人員要登記并按預約順序安排使用,實驗完畢后需申請實驗的老師簽字認可實驗時間,以便財務結算或集中結算,同時也有利于統(tǒng)計實驗員工作量及實驗設備利用率。
第八條 學期末儀器設備管理人對每臺儀器設備的使用工作量進行統(tǒng)計,上報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處,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按照儀器設備使用的登記情況和學院結賬辦法結清儀器設備使用費。每臺儀器設備的使用維修情況、統(tǒng)計的工作量和收費情況張榜公布。
第九條 使用人員沒有按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使用注意事項操作儀器設備、不填寫使用記錄或填寫不實者,實驗室工作人員要對其提出批評、指正。由于使用人員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須按《山東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賠償。
四、服務收費及費用管理
第十條 收費標準的審定程序。由儀器設備負責人員和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核算運行成本,結合市場調研,擬定收費標準。制定的收費標準為校內收費標準低于社會收費標準,以服務于學院、學校的教學科研,并鼓勵校外各單位前來測試、試驗和加工。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有權根據(jù)耗材價格、運行成本和社會價格的變化對收費標準做適當調整,并報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研究批準,逐步實現(xiàn)“以機養(yǎng)機”。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先進制造共享平臺基金”賬戶(31360043103002),填寫《山東大學大型儀器設備開放服務收費標準申請表》,報學校財務部、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備案后上網公布。所收費用按照規(guī)定上交學校作為管理費,剩余部分由學院支配;學校將在科研用房、水電費、維修費等方面給予共享平臺中的儀器設備政策傾斜。
第十二條 學校內部實驗收費可通過財務部轉賬完成,由財務部向申請人項目開具校內往來收據(jù)報賬。校外人員送樣測試、試驗、加工,按相應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需到中心校區(qū)財務部開具正式發(fā)票,開具發(fā)票費用自理。
校內轉賬的基本流程:院內及外院老師根據(jù)實驗量、收費標準及共享平臺辦公室所統(tǒng)計的金額,填寫山東大學報銷結算單,將擬付出的經費號填寫好,負責人簽字交由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秘書辦理報銷事宜;老師們可預交實驗費用以待今后扣除,共享平臺秘書會給預付人員建立經費本,待后續(xù)實驗完畢后扣除;未盡事宜,請咨詢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秘書。費用的扣除一般在期末完成。
第十三條 收取的儀器設備使用費學院實驗中心集中管理,按照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使用,主要用于實驗室儀器設備耗材、水電費、維護維修費用、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激勵和后續(xù)維修費的積淀。學院在分配所收費用時,要考慮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共享率和完好率,優(yōu)先維護共享面大、利用率高、設備管理使用規(guī)范的儀器設備,對于共享面小、主要由老師個人使用的儀器設備,除爭取學校維修費外,原則上不占用學院其他儀器設備所收費用來彌補。
五、考核及獎勵
第十四條 激勵政策。學院每年年底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對工作態(tài)度好、質量高、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對于部分儀器設備主要由研究生操作的,給予研究生助研費獎勵,獎勵額度可參考儀器設備負責人的意見,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五條 鼓勵和促進實驗技術人員一專多能,逐步掌握和熟悉所聯(lián)系的儀器設備使用;同時,鼓勵年輕教師參與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獎懲措施參照實驗技術人員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對欠繳儀器設備使用費的人員,學院實驗中心有權停止其下學期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資格。對于暫時沒有經費的教師可以先掛賬,等具有科研經費時再行扣除。對于使用儀器設備效果好,發(fā)表高水平論文多,繳費及時的教師,給予費用折扣或者給予一定免費使用工時等作為獎勵。
六、其它
1.本辦法中如有與學校規(guī)定相違背的條款,執(zhí)行學校相關規(guī)定。
2.本辦法由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3.為方便計算,本辦法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到二零一五年二月底,只記錄使用費用,不收費;如果儀器損壞,建議根據(jù)近半年使用記錄,相關老師先轉賬后修復,等修復好后,正式實施后抵消使用工時。
山東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2014年11月26日
先進制造平臺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領導小組
黃傳真 仇道濱 萬熠 李方義 楊志宏 劉琰 王勇 呂偉 賈存棟
先進制造共享平臺管理辦公室
主任:萬熠;副主任:劉大志
成員:王景海 劉增文 劉逢時 許蘊梅 任小平
辦公室秘書:任小平 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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